将人工智能监管与社会技术变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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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我们如何监管不断变化的技术及其用途?本章认为,虽然现有的(国际)国家人工智能治理方法很重要,但它们往往是孤立的。以技术为中心的方法侧重于单个人工智能应用;以法律为中心的方法强调人工智能对现有法律领域或学说的影响。本章认为,为了培育一个更系统、更实用、更有效的人工智能监管生态系统,政策参与者应该用监管视角来补充这些方法,强调人工智能应用如何、何时以及为何实现“社会技术变革”模式。借鉴新兴“技术法”领域的理论,本文探讨了这种视角如何为人工智能监管提供明智、更细致入微、更可操作的观点。关注社会技术变革有助于分析人工智能应用何时以及为何确实为新监管创造了有意义的理由,以及如何最好地将它们作为监管干预的目标,不仅要考虑技术,还要考虑跨领域人工智能问题出现的六种不同的“问题逻辑”。本章最后简要回顾了可以借鉴这种方法的具体机构和监管行动,以改善监管分类、定制、时机和响应能力以及人工智能政策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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