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 1 一年后,时任沙巴和砂拉越首席法官丹斯里拿督斯里潘里玛戴维黄达华宣布,沙巴和砂拉越法院将率先试行人工智能量刑应用,当时,该应用仅限于根据 1952 年《危险毒品法》第 12(2) 条对持有毒品罪和根据《刑法》第 376 条对强奸罪进行量刑。 2 据报道,最初选择这两个部分的原因之一是“这两项罪行的数据集是他们拥有的最丰富的数据集”。 3 最终,人工智能量刑指南 (AIGS) 系统被称为法庭量刑人工智能 (AiCOS) 4 系统,由州政府所有的公司 Sarawak Information Systems Sdn Bhd 开发。 5 这项开创性的努力符合全球在法庭程序和刑事量刑中使用人工智能的运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