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根据提交的信息,该提案的选址在乡村的必要性方面没有得到充分的证明,并且违反了汉普郡矿产和废物计划 (2013 年) 的第 5 条政策(乡村保护)和第 29 条政策(废物管理开发位置)、温彻斯特市议会地方计划第 1 部分 - 联合核心战略 (2013 年) 的 MTRA4 政策(乡村发展)以及温彻斯特市议会地方计划第 2 部分 (2017 年) 的 DM10 政策(乡村基本设施和服务); b) 根据提交的信息,尽管提出了缓解措施,但仍认为该提案可能会对当地造成不可接受的视觉影响,违反了汉普郡矿产和废物计划 (2013 年) 中政策 10(保护公共健康、安全和舒适)和 13(矿产和废物开发的高质量设计)、温彻斯特市议会地方规划第 1 部分 - 联合核心战略 (2013 年) 政策 CP13(高质量设计)以及温彻斯特市议会地方规划第 2 部分 (2017 年) 政策 DM23(乡村特色);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