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我们目前采用的当地计划(2016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包含大量住宅分配。因此,我们报告了每个地点的规划许可状态,并在首选方案咨询的第 3 节和第 8 章中进行了说明。2.2 如果我们现有的分配之一已经完成建设,我们将完全取消分配政策;我们不再需要该政策来帮助确定这些地点的规划申请。2.3 对于已获得规划许可但尚未完成建设的地点,我们建议将政策保存到联合地方计划的附录中,以帮助指导这些地点的任何详细规划申请。但是,由于这些地点已获得规划许可,联合地方计划无法影响是否应在这些地点进行开发(开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