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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1.0

在确定中标人时,中标价格为投标书所记载的金额加上相当于该金额的10%(减税率项目为8%)的金额。因此,无论投标人是消费税应税企业还是免税企业,都应在投标书中记载相当于估算金额的110/100(减税率项目为108/100)的金额。但投标书所记载的金额与消费税法所规定的消费税计税基础不符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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