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45. 附表 10 第 3(2) 款和第 3(8) 款允许将合同拆分为不同的部分(例如,采用不同的利润率或定价方法),只要这样做具有商业意义。第 3(3) 款赋予了该制度更多的灵活性,即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通过除参考《国防改革法》中的定价公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来证明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公平价格。使用这种方法的情况将在《国防改革法》的条例中列出,例如,当某件物品之前已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或价格受其他法律管制时。46. 附表 10 中的修订简化了《2014 年单一来源合同条例》中的合同谈判流程:

指南:国防和安全合同

指南:国防和安全合同PDF文件第1页

指南:国防和安全合同PDF文件第2页

指南:国防和安全合同PDF文件第3页

指南:国防和安全合同PDF文件第4页

指南:国防和安全合同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