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确且令人信服的标准 • 必须首先根据证据并充分考虑对父母有利的推定做出这一决定。而且,这一决定不仅应基于当前情况,还应基于父母与子女打交道的历史。 • 法院考虑的因素:父母生活的稳定性、父母能够提供的日常照顾、孩子的成长环境、父母为提供经济支持所付出的努力以及父母的精神健康状况。 • 除非没有父母愿意、能够照顾和抚养孩子,否则法院不应为孩子指定监护人。一旦父母在监护程序中被判定不适合,证明父母适合承担孩子监护权的负担将转移到父母身上,并且对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法定推定将被取消。要终止第三方的监护权,父母有举证责任,必须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其适合、有能力承担监护职责,并且终止监护权符合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密苏里州修订法令§475.083.2(3)、475.083.6(2000)。父母只能每 180 天提交一次终止监护权的申请,密苏里州修订法令§475.083.6。监护权与托管权监护人由巡回法院遗嘱认证部门指定,负责照顾和监护未成年人或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的人。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负责他/她“被监护人”的经济照顾(§475.010(8),RSMo)。财产保护人或有限保护人有责任使用一般谨慎的人管理财产和为他人经营业务时会使用的一定程度的谨慎、技能和审慎。保护人不承担受保护人财务负担的个人责任。RSMo §§475.094 和 47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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