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标准》(5 CFR § 2635)规定了适用于所有行政部门雇员的道德规则。经政府伦理办公室同意,DOI 通过补充道德法规制定了适用于其雇员的额外道德规则。其中一项补充道德法规是 5 CFR § 3501.103(b)(1)(ii),该法规限制“部长以及部长办公室和其他直接向部长官员报告的部门办公室的 GS-15 及以上职位的员工”在未获得指定机构道德官员 (DAEO) 豁免的情况下,不得持有“由 DOI 管理或控制的联邦土地或资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每年,DOI 道德官员都会汇编和发布这些员工被禁止持有的经济利益清单(以下简称“禁止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