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联邦、州、地区和地方的空气质量和脱碳标准、计划和法规。B. 州法律的交通和建筑电气化政策。C. 州机构、地方机构和地方政府与住房、经济发展、关键设施、交通和建筑电气化有关的计划和要求。D. 能源委员会提供的已知负荷和负荷预测。E. 能源委员会提供的超过预测的负荷预测。 (a) (2) 委员会应要求公用事业公司采用和实施计划 (1) 以满足 PUC 933 中列出的州政策,例如根据需要及时升级配电系统以实现脱碳和空气质量目标,并进行提前规划、工程和施工,以便客户能够毫不拖延地通电;(2) 支持实现上述 936 (a) (1) 中的要求;并且 (3) 通常满足 PUC 934 所要求的通电时间段。 (b) 公用事业公司只能在提供 CPUC 预测详细信息或哪些请求需要替代预测的情况下才能执行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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