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 权利。SPE 保留全权且不受约束地自行决定以下事项的权利:(i) 确定活动中展示的参展商、展品和产品的资格;(ii) 拒绝、禁止或移除 SPE 认为对 SPE、其他参展商或活动参与者有异议、不适当、具有破坏性或冒犯性的展品或参展商;(iii) 更改或修改活动的布局和/或重新安置展品或参展商;(iv) 因超出 SPE 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而全部或部分取消活动;(v) 自行决定更改活动的日期、地点、持续时间和实体或虚拟活动的性质;对 SPE、SPE 赞助组织、其各自的官员、董事、员工、代理人及他们每个人不承担任何责任;(vi) 不时制定和修订或修改任何有关使用设施和活动的法规; (vii) 确定参展商是否违反了任何展览规定或其他展览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