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3. 实际燃料成本和授权管辖区净收入的可用数据。2020 年 6 月 29 日,委员会在案件编号 45253 中发布了一项命令(“45253 命令”),批准申请人的基本零售电价和收费。45253 命令认定申请人的基本燃料成本应为每千瓦时(“kWh”)26.955 密耳。 45253 号命令的实施确立了 584,678,000 美元的授权管辖区营业收入水平,在进行调整之前,这些调整反映了申请人分两步实施的基准费率、附加条款中剩余投资的影响以及委员会第 45253 号案件发回重审命令中批准的和解协议的影响。根据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已知的最新数据,在扣除前期成本、对冲和杂项燃料调整(如适用)后,申请人 2024 年 5 月发电燃料成本和购买电力净成本中包含的燃料成本为每千瓦时 0.032685 美元。根据委员会之前的命令,申请人计算出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 12 个月期间分阶段实施的授权管辖区净营业收入水平为 593,315,000 美元。在审查了申请人提出的记录和授权管辖净营业收入水平的计算后,我们认为其是适当的。

原来的

原来的PDF文件第1页

原来的PDF文件第2页

原来的PDF文件第3页

原来的PDF文件第4页

原来的PDF文件第5页

相关文件推荐

2020 年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