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201 建议变更附表的义务——附表的临时修订。124.201A 大麻衍生产品——规则。124.202 管制物质——不论名称均列出。124.203 附表一所列物质——标准。124.204 附表一——所含物质。124.205 附表二所列物质——标准。124.206 附表二——所含物质。124.207 附表三所列物质——标准。124.208 附表三——所含物质。124.209 附表四所列物质——标准。124.210 附表四——所含物质。124.211 附表五——标准。124.212 附表五——所含物质。 124.212A 药房伪麻黄碱销售——限制——记录——有条件适用。124.212B 伪麻黄碱销售——追踪——处罚。124.212C 伪麻黄碱咨询委员会——电子监控。2013 年法案第 68 章第 2 节废除。124.213 限制从药房或零售商处购买伪麻黄碱——处罚。124.214 至 124.300 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