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课程是晋升的必修课程,如未能参加该课程,相关官员将根据 2019 年《公务员晋升(BS-18 至 BS-21)规则》第 8(b) 条处理;规定如果公务员因任何原因三次未能参加强制性培训,将根据同上第 22 条的规定被免职。因此,在提名官员参加培训时,控制部门/部门/部门!政府必须按照总理指示,在选拔参加培训课程的官员时,务必解除该指示。总理指示通过本司 2014 年 6 月 10 日第 5/11/2000-T-II/TI 号 D.0 信函发布,同时通过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第 4/4/2021 1-1 号 0.M 信函发布。各部委/司/局应做出临时安排,因为被提名的官员在接受培训期间无需到办公室。不遵守总理指示可能会根据《2020 年公务员 (E&D) 规则》受到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