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制雇主未来在基金的积极会员资格的决定 例如:停止根据接纳协议接纳新会员;停止指定一定比例的会员职位;成立一家独资公司,其员工并非全部符合基金会员资格;外包一项将导致员工调动的服务 • 任何可能对雇主会员资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组或其他事件 例如:多学院信托重组,导致组成学院发生变化;雇主与另一雇主合并(无论该雇主是否参与基金);重大裁员行动;发放大笔薪酬奖励;大量健康不佳退休;大量员工在退休前自愿离职或失去重要合同或收入来源 • 雇主的法律地位或章程发生变化,可能危及雇主在基金的参与 例如:雇主停止业务(无论是破产、停业、接管还是清算);丧失慈善地位;合同丢失或其他变化,意味着雇主不再有资格成为基金中的雇主 • 如果雇主被判定参与了不正当交易 • 如果任何高级人员,例如董事、所有者或高级职员,因涉及不诚实的罪行而被定罪,特别是与雇主的业务有关的罪行 • 如果雇主已经或预计将违反其银行契约 • 由相关监管机构提供的任何改进通知(或同等通知)的详细信息,例如教育资助和技能机构、学生办公室、慈善委员会、社会住房监管机构等,或地方当局的 S114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