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根据第 219(g)(2)(A) 节,纳税人向传统 IRA 缴款的抵扣额将逐步取消,适用于单身个人和户主,他们是合格计划(或第 219(g)(5) 节规定的其他退休计划)的积极参与者,并且调整后总收入(定义见第 219(g)(3)(A) 节)在 77,000 美元至 87,000 美元之间,从 73,000 美元至 83,000 美元增加。对于联合申报的已婚夫妇,如果向 IRA 缴款的配偶是积极参与者,收入逐步取消范围为 123,000 美元至 143,000 美元,从 116,000 美元至 136,000 美元增加。对于 IRA 缴款人,如果其不是积极参与者,且其配偶是积极参与者,则如果夫妻收入介于 230,000 美元至 240,000 美元之间(从 218,000 美元至 228,000 美元增加),则扣除额将逐步取消。对于已婚且单独报税的积极参与者,逐步取消范围不受年度生活成本调整的影响,仍为 0 至 10,000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