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众所周知,新冠疫苗偶尔会导致健康人死亡——TGA 承认了这一事实。当一个人被要求接种新冠疫苗作为就业、教育或社会融入的条件时,该人在经济或文化上被强迫参与一项活动,而该活动预计会导致一定比例的员工/学生/人员因该活动而死亡。有人可能会反对说,传染性病原体也会致人死亡,但这两类死亡在道德上并不等同。感染病原体不是强制性的,而强制接种疫苗导致的死亡是强制性的死亡,是合法杀害一些人以造福大多数人。至关重要的是,任何对未接种疫苗者的歧视(或对接种疫苗者的特殊待遇)都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因为预计一定比例的目标人群会因这种强制性治疗而死亡。雇主故意造成一些员工死亡以造福大多数劳动力,这显然不符合工作场所安全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