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 RFP,EAL 将寻求可为其客户提供经济高效的能源供应、容量、燃料多样性和其他好处的可再生资源。资源将通过一个或多个建设-拥有-转让(“BOT”)协议、自建替代方案和/或一个或多个电力购买协议(“PPA”)的组合来采购。根据 RFP 产生的 PPA 的交付期限最短为十年 (10) 年,最长为二十 (20) 年,并且交付期限为十五 (15) 年或更短。只有太阳能光伏(“Solar PV”)、风力涡轮机(“Wind”)和电池储能系统(“BESS”)资源才有资格在 RFP 中提供。在 RFP 中提供的任何提案中的最低发电容量为 50 兆瓦。在 RFP 中提供的任何提案中的最高发电容量为 500 兆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