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允许单一 PI 和多 PI 或其他合作团队项目。• 在申请和获奖时,PI 必须是 UTSA 的全职、终身教授或终身教授。其他人员或学生(包括 UTSA 以外的个人)可以作为联合 PI 纳入项目团队;但是,只有 UTSA 员工或 UTSA 学生才能通过此计划获得资助。• 每个申请周期,一名教职员工只能在一个提案(新提案或修订提案)中被指定为 PI(主要申请人)。但是,个人可以在每个周期的多个申请中担任联合 PI(共同申请人)或其他合作角色。• PI 有责任确保所有团队成员都符合资格且不超过申请限制• UTSA 教职员工在任何财政年度仅有资格作为 PI(主要申请人)获得 GREAT 或 INTRA 研究办公室种子基金。如果 PI(主要申请人)同时被两个项目选中,则 PI 将被要求在 GREAT 或 INTRA 奖项之间进行选择。• 如果 GREAT 申请在 FY24 未获得资助(对于 FY25 申请周期),则允许申请人就同一主题重新提交一次修订后的提案。注意:修订后的提案必须提供一封附信作为附录,说明与之前提案的变更以及对审阅者意见的回复。• 提交与研究办公室之前资助的项目密切相关的提案的申请人必须证明新申请与之前资助的项目有很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