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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2.0

i. 在负荷中心推广小型分散式并网太阳能发电项目。 ii. 通过净计量和总计量机制或根据《2003年电力法》和 RERC/CERC 发布的有关法规/命令的其他方式推广屋顶太阳能项目。 iii. 推广离网太阳能应用,如太阳能水泵、家庭照明系统、热水器等。 iv. 推广可再生能源项目,向配电公司出售电力并在州内外供自用/第三方销售。 v. 推广带有储能系统、水电项目、抽水蓄能电站和电池储能系统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vi. 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电动汽车(EV)充电站。 vii. 开发可再生能源园区/UMREPP。

拉贾斯坦邦综合清洁能源政策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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