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预融资付款发生在项目开始前或开始后不久,通常为授予的总补助金的 45%。此外,补助金金额的 5% 被转入互助保险机制 (MIM),并保留到项目结束,然后作为余额(最终)付款的一部分返还给公司。 ▪ 第二笔预融资最迟在提交定期报告后 2 个月支付,定期报告通常安排在项目中期。对于通常持续 24 个月的项目,第二笔预融资应最迟在第 15 个月发放。第二笔付款最多可为补助金的 40%,前提是已使用至少 70% 的第一次预融资(包括保留在 MIM 上的金额)。如果公司使用的第一次预融资不到 70%,则第二笔付款的金额将减少。 ▪ 最终付款(余额付款)在最终报告获得批准后转移。最终付款的计算方法是,总补助金额(基于符合条件的费用)减去 EIC 在两次预融资付款中已经支付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