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加利福尼亚州征收的销售税以零售商在该州内零售有形动产 (TPP) 的总收入为准,除非该销售根据法律规定免税。(修订和税收法典,§ (RTC) 6051。)虽然销售税是针对零售商在加利福尼亚州零售销售 TPP 的权利征收的,但如果销售合同有规定,零售商可以向客户收取销售税补偿。(加利福尼亚州法规法典,第 18 章,第 1700 节(法规或规章),销售税补偿。)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假定所有总收入均需纳税,并且除非接受购买者的转售证书,否则证明 TPP 销售不是零售销售的责任在于销售者。(RTC 6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