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简介1。太平洋可再生能源投资设施旨在为11个小太平洋岛屿国家(PIC-11)的一系列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资金,并于2017年6月获得批准。1 PIC-11包括库克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州,基里巴蒂,马歇尔群岛,瑙鲁,帕劳,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汤加,图瓦卢和瓦努阿图。PIC-11中的设施融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总估计为7.5亿美元,包括(i)在亚洲发展银行(ADB)融资中,最高2亿美元,(ii)估计来自Cofinancied Sources的5亿美元,以及(iii)的估计为5000万美元的政府融资。ADB的融资是有指示的:(i)从其特殊基金资源(亚洲发展基金[ADF]赠款)中获得的8000万美元,(ii)1.1亿美元来自优惠的普通资本资源贷款(COL),(iii)1000万美元,来自常规普通资本。该设施具有创新性,因为它允许ADB更快地处理PIC-11中的许多小价值项目,并且交易成本较低。2。每年将设施实施进度报告给ADB董事会。这是第四份年度进度报告,涵盖2020年1月至1220年12月。3。涉及2020年6月截至2020年6月的批准的前三年实施的临时审查,于2020年7月进行了报告,并于2020年9月向董事会报告。本年度报告纳入了临时审查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建议,并包含批准的修改和行动。总统的设施报告和建议要求到2020年7月31日,或者使用了2亿美元批准限额的50%(以首先为准,ADB将对设施进行临时审查,并向董事会报告该设施的状态和绩效,包括有关设计和范围修改的建议。2在2020年10月,审计长办公室(OAG)完成了审核,以评估该设施的管理和报告过程中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2在2020年10月,审计长办公室(OAG)完成了审核,以评估该设施的管理和报告过程中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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