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以“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形式获得了国际重建与开发银行(IBRD)(“银行”)的融资,以支付HON的费用。Balasaheb Thackeray Angribusiness乡村转型项目(智能)。客户实施机构马哈拉施特拉邦政府农业部(DOA)打算将本贷款收益的一部分应用于符合条件的付款,该款项根据该提议要求的合同。仅应根据项目协调管理部门(PCMU),SMART,DOA,GOM和经银行批准的项目要求进行付款,并在各个方面都受到贷款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贷款协议禁止从贷款帐户中撤回,以付给人或实体的任何付款,或者是由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vii章所做的一项决定,禁止对银行的付款或进口商品进口。除借款人外,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贷款协议中获得任何权利,或者对贷款的收益有任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