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地热和水力发电设备,业主必须向印第安纳州环境管理局(“IDEM”)申请设备认证。如果 IDEM 未能在收到申请当年的 12 月 31 日之前作出决定,则该系统或设备被视为已认证。(印第安纳州法典 § 6-1.1-12-35.5)扣除表:适用的扣除表是 SES/WPD 表(太阳能系统或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或水力发电设备评估价值扣除声明)。此表应用于太阳能、地热能、水力发电和风能设备。当纳税人寻求新的地热或水力发电设备认证时,应使用它向 IDEM 提出申请。它应用于申请县级四项扣除(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或水力发电)中的任何一项。提交截止日期:截止日期与大多数其他类别的扣除相同。个人、承租人和买家必须在 2022 年 1 月 5 日或之前通过电子邮件、亲自或通过普通邮件邮寄方式提交这些扣除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评估员或审计师必须在该日期之前收到这些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