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认证和等效指南 (CEG) 确立了美国能源部 (DOE) 对所有需要获得 DOE 联邦项目主管 (FPD) 认证以管理 DOE 资本资产项目的 DOE 联邦项目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本文件中的要求完全符合 DOE 命令 413.3B《资本资产收购计划和项目管理》和 DOE 命令 361.1C《收购职业管理计划》第五章(项目管理职业发展计划 [PMCDP])。PMCDP 是一个四级认证计划,根据要管理的项目规模进行区分。CEG 详细说明了认证要求并为 FPD 提供完成认证申请的指导。根据先前版本(2015 年 6 月或更高版本)的 CEG 满足的认证要求(教育、培训或经验)必须在提交给认证审查委员会 (CRB) 审议和批准的申请中包含祖父条款的理由。候选人可以在实施此版本的 CEG 后长达 2 年内申请豁免。能源部总部的 CRB 是一个独立、自治的机构,负责评估 FPD 候选人申请,并根据能源部第 361.1C 号命令第 V 章的要求以及本指南建立的能力(参见附录 B)向能源部和国家核安全局 (NNSA) 发出认证建议。FPD 申请在员工自助服务 (ESS) PMCDP 模块中完成。已完成并签名的 FPD 申请将连同支持文档一起上传到 PM-MAX。FPD 认证包审批流程在 PM-MAX 工作流程中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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