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工作计划 – 2024 年至 2025 年 概览和审查委员会应是强有力的委员会,能够促进理事会政策的制定并要求内阁对其决策负责。概览和审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部分是审查现有政策、考虑新政策提案并提出新政策。概览和审查应以建设性的方式进行,并应旨在促进提供高效、有效的服务,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和愿望。概览和审查委员会不应回避挑战和质疑决定以及提出建设性批评的需要。审查委员会和审查小组将根据《宪法》第 4 部分规定的概览和审查程序规则开展工作。每个审查小组将在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和审查其当年的优先事项和工作计划。任何审查成员都有权通知审查小组,他们希望将与小组职能相关的项目纳入董事会或小组会议的议程。然后,小组或董事会的首席官员、审查官和小组或董事会的主席/副主席将进行讨论,以确定额外项目的请求是否是审查的优先事项,并留出时间考虑审查能给该项目带来的价值。这最好在非正式的准备会议上进行。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将提交审查小组/董事会决定。主席将在做出决定时充分考虑提出的所有要点。如果董事会或小组认为不适合处理该项目,主席将在下次会议上向请求该项目的成员说明这一决定的理由。审查委员会和小组可以审查和审查与履行任何理事会职能有关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除审查文件外,在履行审查职责时,它还可能要求任何内阁成员、有偿服务主管和/或任何指定官员出席,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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