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2.0

i. 来自海外的股息收入; ii. 获得新兴工业地位及再投资津贴的公司所分配的股息收入; iii. 航运公司利润中支付、记入贷方或分配的免税股息收入; iv. 合作社分配的股息收入; v. 封闭式基金宣布的股息收入; vi. 居民从纳闽实体获得的股息收入;以及 vii. 股东层面股息收入的任何豁免。

预算顾问 2025

预算顾问 2025PDF文件第1页

预算顾问 2025PDF文件第2页

预算顾问 2025PDF文件第3页

预算顾问 2025PDF文件第4页

预算顾问 2025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