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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总检察长办公室内部审计部门遵守德克萨斯州政府法典第 2102.015 条,在经第一助理总检察长批准之日起 30 天内将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报告和其他审计适用信息发布在该机构的互联网网站上。根据德克萨斯州政府法典第 2102.015 条要求发布的文件在发布到互联网之前,必须提交给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公共信息官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涉及根据德克萨斯州政府法典第 552 章应免于公开披露的事项。

总检察长办公室内部审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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