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公法116-92)第1260节“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和安全发展年度报告的修改”修订了《2000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公法106-65)第1202节,规定国防部长应“以机密和非机密形式”提交一份关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和安全发展的报告。报告应涉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技术发展的当前和未来可能的方向、中国安全战略和军事战略的原则和可能的发展,以及未来20年支持此类发展的军事组织和作战概念。报告还应涉及报告所述期间中美在安全事务上的接触与合作,包括通过中美军事接触,以及美国未来此类接触与合作的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