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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境与能源政策(“政策”)在全球范围内适用于 Grand City Properties SA、其子公司和附属公司(定义见德国《股份公司法》第 15 条)(“ GCP ”或“集团”),以及 GCP 集团持有权益的所有公司,只要这些公司将本政策视为具有约束力(以下,所有属于范围的公司均称为“ GCP ”)。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人员,包括官员、董事和学徒。 如果本政策使用阳性形式,则仅为了便于阅读和简化。 1. 需求 房地产根据其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表现进行评级和估价,包括其对气候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