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基金由受益成员国负责,并与欧盟委员会 (EC) 和欧洲投资银行 (EIB) 密切合作,根据 2020 年 7 月 9 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 EU 2020/1001 的规定运作,该条例规定了 2003/87/EC 指令 (EU ETS 指令) 的实施细则。现代化基金的资金来自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 下 2021-2030 年总配额 2% 的拍卖收入。克罗地亚共和国的份额为 3.14%,加上克罗地亚共和国转让的额外配额(根据欧盟 ETS 指令第 10c 条转让),克罗地亚共和国的总配额为 14 633 114。根据《气候变化和臭氧保护法》(OG 127/2019),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特别是其气候变化部门和能源部门(以下简称:MESD)负责实施与克罗地亚现代化基金相关的活动。资金将通过环境保护和能源效率基金(EPEEF)支付,该基金负责接收来自欧洲投资银行(EIB)的资金,并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发起人。资金不会一次性支付,而是分多次支付,与项目实施进展直接相关。克罗地亚政府计划于 2023 年通过《排放交易体系融资机制条例》,进一步阐述了《实施条例 (EU) 2020/1001》中关于在克罗地亚共和国设立现代化基金实施的义务。根据《实施条例 (EU) 2020/1001》,本年度报告概述了 2022 年克罗地亚现代化基金的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