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意识在1980年代,关注该国大专院校的犯罪和安全。这些机构传统上被认为是避风港。在大学校园内的几起备受瞩目的暴力犯罪改变了这一观念,并导致了解决校园安全和犯罪的立法:《学生知情合法和校园安全法》(公共法101-542)于1990年11月签署为法律,并在随后的几年中进行了几次修改。本法案第二章被称为“ 1990年的犯罪意识和校园安全法”。1998年的修正案重命名了《高等教育法》的这一小节“珍妮·克莱里(Jeanne Clery)披露校园安全政策和校园犯罪统计法”。该法案要求机构披露有关校园安全政策和程序的信息,并提供有关是否在校园发生某些犯罪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