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生物炭方法论》 2022年在规则1.1.7中定义了本地管辖权要求比其他建议占上风。如果存在国家或以下法规,并且不需要对土壤应用的生物炭进行PAH测试,则本地生物炭生产商可以遵循该国家或次国国家的规定。我们对美国的解释是,《国家法规法》第336条超过了IBI指南,因此,如果USDA用于土壤应用,则不需要PAHS测试。但是,请注意,USDA代码336法规特定于生物炭应用于土壤作为直接修正或共同订立的土壤,但它不适用于动物饲料,然后我们需要根据EBC基准进行PAHS测试。结论,与其他建议相比,对生物炭的PAH测试的当地管辖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