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于1997年12月通过,京都协议将工业化国家和经济体约束,以根据商定的个人目标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根据该协议寻求该协议各国采取有关缓解的政策和措施,并定期报告进度。京都协议还建立了监视,审查和验证系统,以及合规性系统,以确保透明度并举行当事方的考虑。根据协议,必须监控各国的实际排放,并且必须保留进行交易的确切记录。该协议的2008-2012承诺期过期,此后达成了《京都协议》的多哈修正案,该协议已同意,该协议确立了2013 - 2020年期间的新承诺。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