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授权程序:为了复制官方建筑计划,《健康与安全法典》的19851条要求获得认证,许可或注册专业的专业人员的书面许可,他们签署了原始文件,并获得建筑物的原始或现任所有者的书面许可,或者,如果建筑物是共同利益开发的一部分,则是共同利益开发的一部分。此外,请求者必须提交签署的宣誓书,并声明该计划的副本将仅用于建筑物的维护,操作和使用。市工作人员将向有执照的专业人士提供申请通知,并要求签署的誓章,要求授权复制该计划。许可的专业人员有30天的回应,此时,您将收到有关您请求的处理的通知。如果授权,市政府工作人员将通知您获得重复计划的手段和方法。如果您有有关计划的技术问题,请致电(949)362-4360与建筑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