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复选标记,如果不需要根据该法令第13或15(d)条提交报告。是,是否☒☒☒否表示注册人是否提交了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或15(d)条在12个月内提交的所有报告(或在此类较短的时间内以此类申请报告所需的较短时间,并且(2)已遵守此类申请报告,并且(2)已对过去90天进行此类申请要求。是,否☐否☐☐指示注册人是否已根据条例S-T(本章第232.405条)在12个月内以电子方式提交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或在此类较短的时间内要求注册人都必须提交此类文件)。是,否☐☐否通过复选标记,注册人是大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的增长公司。在《交换法》的规则12B-2中,请参见“大加速档案”,“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