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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几十年来,国家环保局的结构和地位得到了加强。机构框架的重组,特别是 1998 年的重组,导致成立了直属于国务院的国家环境保护局 (SEPA)。尽管国家环保总局不是国务院的常设机构,但它是部级机构;其负责人直接向主管环境保护的副总理汇报,并在讨论环境问题时参加国务院会议。最近,在区域一级设立了区域执法中心,加强了环境合规和执法局结构的监督作用和自主权。省级及以下行政级别建立了广泛的环境机构体系。

中国的环境合规和执法 - 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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