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法 92-313 支付场地租金和相关费用,包括根据 1984 年总务管理局根据 40 U.S.C. 486 授予农业部的权力,用于本法案中包含的部门计划和活动,以及用于部门及其机构需要进行的改建和其他行动,将不需要的空间合并为适合释放给总务管理局的配置,以及用于农业建筑和设施的运营、维护、改进和修理以及相关费用,230,416,000 美元将保留到用完为止,其中 164,470,000 美元用于支付总务管理局的租金;其中 13,800,000 美元用于支付国土安全部的建筑安全活动费用;其中 52,146,000 美元用于建筑物运营和维护费用:但部长可以使用某个机构或办公室的上一年未承付余额,这些余额不再可用于承担新的义务,以弥补该机构或办公室上一年租金的缺口:此外,当实际费用超过该机构的估计费用时,部长有权将部门机构的资金转入此帐户,以收回该机构由此帐户资助的空间和安全费用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