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 B — 项目要求、限制和局限性 第 211 节 国防科学技术战略的编纂。第 212 节 高级学位持有者在人员示范实验室的直接雇用权的编纂。第 213 节 国防创新部门的职责和地区活动。第 214 节 国防设立的促进竞争性研究计划的要求的编纂。第 215 节 国防部科学技术再造实验室相关权限的编纂。第 216 节 新兴技术和国家安全威胁指导委员会相关改进。第 217 节 国家微电子研究与开发网络相关改进。第 218 节 修改快速获取学术机构技术人才和专业知识的机制,以支持国防部的任务。 219. 对加强国防部研究、开发、测试和评估中心的试点计划进行技术修正。第 220 节。少数机构的国防研究和工程活动。第 221 节。DDG(X) 驱逐舰工程工厂的测试计划。第 222 节。研究非常规战争的联盟。第 223 节。开发和实施用于生存力和杀伤力测试的数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