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设备数量。组件、零件和配件,以美元价值表示。相关管制: 1.)另请参阅 9A104。2.)航天运载火箭属于国务院管辖范围。3.)自 1999 年 3 月 15 日起,所有卫星(包括商业通信卫星)均受《国际武器贸易条例》管辖。自 1999 年 3 月 15 日起,所有商业通信卫星出口许可证申请将由国务院国防贸易管制办公室处理。商业通信卫星及相关物项管辖权的重新移交不得影响商务部在 1999 年 3 月 15 日之前颁发的任何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性,或根据《出口管理条例》在 1999 年 3 月 14 日或之前提交并随后由商务部颁发的任何出口许可证申请的有效性。商务部许可的商业通信卫星(包括已出口的商业通信卫星)在规定的到期日之前仍受《出口管理条例》和已颁发出口许可证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商务部为商业通信卫星颁发的所有许可证,包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