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EA/TETD/MP/R/01/2010 - 中央电力局根据《2003 年电力法》(2003 年第 36 号)第 177 条第 (2) 款授予的权力,制定以下条例以修订《中央电力局(电厂和电线建设技术标准)条例 2010》,即:- 1.简称和生效日期。(1) 本条例可称为《中央电力局(电厂和电线建设技术标准)修订条例 2016》。(2) 本条例自在《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2.在《2010 年中央电力局(发电厂和电力线路建设技术标准)条例》(以下简称该条例)第 2(1)(b) 条后,应插入以下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