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告包含四项建议,旨在改善《2015 年网络安全法》下的信息共享。您的办公室同意所有四项建议。根据您对报告草案的回复中提供的信息,我们认为建议 1 尚未解决。根据国土安全部指令 077-01《监察长办公室报告建议的后续行动和解决方案》的规定,请在本备忘录发布之日起 90 天内向我们的办公室提供书面回复,其中包括您的 (1) 同意或不同意、(2) 纠正措施计划和 (3) 每项建议的目标完成日期。此外,请包括责任方和任何其他必要的支持文件,以告知我们建议的当前状态。在收到并评估您的回复之前,建议将被视为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