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证券将按以下方式累计非累积现金分配(“分配”):(i) 从交割日(含该日)至 2029 年 9 月 13 日(不含该日)(“首次重置日”)期间,年利率为 8.25%。;以及 (ii) 从首次重置日(含该日)及其后的每个五周年(各称为“重置日”)至下一个重置日(不含该日)的每个期间(各称为“重置期”),按年利率计算,然后根据市场惯例转换为季度利率,等于相关重置期 5.142%。年利率(“初始保证金”)和 5 年期中期掉期利率(定义见优先证券的条款和条件(“条件”))之和。根据条件规定,此类分配应于每年 3 月 13 日、6 月 13 日、9 月 13 日和 12 月 13 日按季度支付(各为“分配支付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