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1935 年 7 月 26 日批准的《联邦公报法》(49 Stat.500,经修订;44 U.S.C., Ch.15)所赋予的权力,由美国总务管理局国家档案与记录服务处联邦公报局(邮寄地址:华盛顿特区国家档案馆大楼 20408)每日出版,每周二至周六出版(周日、周一或联邦法定假日的次日不出版),并由总统批准的联邦公报管理委员会制定条例(1 CFR Ch.I)。仅由美国政府印刷局文件主管分发,地址为华盛顿特区 20402。《联邦公报》将通过邮寄方式免费提供给订阅者,每月 1.50 美元或每年 15 美元,需提前付款。单份副本的收费根据发行量而有所不同(前 80 页收费 15 美分,之后每增加 40 页收费 5 美分,实际装订)。汇款支票或汇票,抬头为文件主管,美国政府印刷局,华盛顿特区 20402。此处出现的监管材料与《联邦法规法典》相关,该法典根据《联邦公报法》第 11 条修订版(44 U.S.C.1510)以 50 个标题出版。《联邦法规法典》由文件主管出售。书籍和袖珍补充材料的价格列在每月的第一期《联邦公报》上。# 对联邦公报或联邦法规中出现的材料的再版没有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