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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语音为中心的成瘾技术:诉讼和立法的最新指控
政府、父母、未成年人或企业(或它们的某种组合)是否应该有责任预防或纠正据称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帖子以成瘾语音为中心的技术:今日的指控诉讼和立法首先出现在美国企业研究所 - AEI 上。
来源:美国进取研究所信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据称令人上瘾的语音技术造成的伤害:这是在全国范围内掀起诉讼和立法浪潮的动力,这些诉讼和立法共同寻求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并限制他们接触某些媒体。解开这句话的第一部分——冒号前的部分——揭示了四个因素的易燃组合,使得情况变得紧张和有争议。这些变量是:1)未成年人作为所谓的受害者;2)伤害的因果关系问题;3)有争议的技术成瘾概念;4)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
技术成瘾 第一修正案任何针对这些“上瘾”情况的司法或立法解决方案都必须充分考虑并仔细检查这四个变量。例如,虽然儿童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群体,并且有“持久的力量”来假设他们必须免受某些表达方式的侵害,但同样的言论可能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此外,证明这些技术直接造成伤害——而不仅仅是与之相关——并且它们令人上瘾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持久的力量事实上,美国最高法院在布朗诉娱乐商人协会案中明确表示:1)电子游戏是一种受保护的表达形式;2)未成年人被推定拥有第一修正案赋予的获取合法言论的权利;3)政府在限制未成年人获取受推定保护的表达方式时“必须具体确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4) 必须证明言论与伤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为“模棱两可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一点”。简而言之,即使保护未成年人是政府的迫切目标,也必须扫除实质性的宪法障碍,才能使法规通过宪法审查。
布朗诉娱乐商人协会 布朗诉娱乐商人协会 先前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