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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总统的 FHFA 提名
总统提名瓦特先生,标志着他回归危机前的住房金融风险监管理念。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瓦特先生不应该被任命为联邦住房金融局局长。反对总统提名联邦住房金融局局长一文首先出现在 Keith Hennessey 的博客上。
来源:Keith Hennessey今天,奥巴马总统宣布他打算提名众议员梅尔·瓦特 (D-NC) 担任联邦住房金融管理局 (FHFA) 局长,该机构负责监管房利美和房地美。
2000 年代中期,房利美和房地美及其大批游说者得以推迟 GSE 改革立法,直到为时已晚,无法采取任何预防性措施。尽管布什总统在之前几年努力推动积极的改革,但立法直到 2008 年 7 月才颁布,因为这些公司正处于崩溃的过程中。国会只允许在马跑掉后关上马厩的门。
对于 GSE 改革者来说,最重要的投票是 2007 年 5 月众议员兰迪·纽格鲍尔 (R-TX) 和众议员梅丽莎·比恩 (D-IL) 提出的一项两党众议院修正案。
当时,房利美和房地美持有约 7000 亿美元的抵押贷款支持金融资产组合(每家!),政府支持企业改革者担心这些公司内部的大型对冲基金承担的风险太大,而且与房利美和房地美成立的核心使命关系不大。由于房利美和房地美 (a) 规模如此之大,(b) 持有如此庞大的投资组合,而风险却不为人所知;(c) 与许多其他大大小小的金融公司相互关联,改革者担心它们对金融系统构成了太大的风险。
每家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提交了一项加强政府支持企业监管机构的法案(并将其更名为 FHFA)。委员会提交的法案将赋予新任强化后的 FHFA 负责人限制政府支持企业投资组合的权力。他将被要求考虑“投资组合持有性质带来的任何潜在风险”。这种措辞至关重要,因为它包括了投资组合对金融体系其他部分造成的任何风险。
它包括了投资组合对金融体系其他部分造成的任何风险Neugebauer-Bean 修正案只插入了三个词。监管机构需要考虑:
对企业 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