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正义的重要性

当人们谈论“社会正义”时,他们不是以任何历史形式谈论正义,而是一种虚构的状态,在该状态下,国家实施了对平等的渐进观点。哈耶克(F.A. Hayek)写道,“社会正义”“完全没有意义或内容”。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对于许多经济学家来说,司法问题与自由市场的研究无关。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试图引用有关“正义”的论点,他们关注分配正义。他们的目的是解决财富分配和收入不平等问题。他们认为“社会正义”要求国家重新分配财富。

在这种情况下,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A. Hayek)将“社会正义”描绘成一个毫无意义的口号 - 政治活动家挥舞着一种咒语,以避免必须为其政策提供理由或理由。哈耶克认为,市场不是通过设计组成的,而是通过“自发秩序”形式的,在这种形式上,任何将市场力量描绘成“正义”或“不公正”的尝试都反映了市场的不适当拟人化。在社会正义的海市rage楼中,他认为“'社会正义'一词完全没有意义或内容……这是一种语义欺诈,这是一种用来道德认可的短语,该短语实际上是根据某些任意标准对福利分配的需求。”

社会正义的幻影 争论

同样,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认为,试图通过参考“正义”来评估自由市场成果的尝试是错误的。在人类行动中,他认为那些通过司法对自由市场进行分析的人“提起一系列形而上学的原则并事先谴责市场经济,因为它不符合他们。”他们特别担心自由市场是“不公正的”,因为它们不会导致财富平等分配。米塞斯指出,尽管他们可能通过采用功利主义方法来进行市场分析,但他们后来转身并谴责他们认为“不公正”的结果,例如财富不平等。矛盾的是,国家干预措施(随后他们引入了实现“正义”)的作用,只能使他们摆脱经济目标。 Mises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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