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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部、联邦航空管理局:动力升力整合:飞行员认证和操作;与旋翼机和飞机相关的杂项修订
美国政府问责局 (GAO) 审查了交通部联邦航空管理局 (FAA) 的新规则,题为“动力升力集成:飞行员…
来源:美国政府问责局__法律产品B-336978
2025 年 1 月 6 日
商务、科学和运输委员会美国参议院交通和基础设施委员会众议院
主题:运输部、联邦航空管理局:动力升力整合:飞行员认证和操作;与旋翼机和飞机相关的杂项修正案
运输部, 联邦航空管理局:动力升力整合:飞行员认证和操作;与旋翼机和飞机相关的杂项修正案根据美国法典第 5 篇第 801(a)(2)(A) 节,这是我们关于运输部、联邦航空管理局 (FAA) 颁布的一项主要规则的报告,题为“动力升力整合:飞行员认证和操作;与旋翼机和飞机相关的杂项修正案”(RIN:2120-AL72)。我们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收到该规则。它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89 Fed. Reg. 92296。该规则的规定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1 日,但修订指令 52 除外,该指令将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生效。
联邦公报根据 FAA 的说法,该规则采用永久性修正案和特殊联邦航空法规,为期十年,以:促进动力升力飞行员的认证,澄清适用于涉及动力升力的操作规则,并最终确定将动力升力整合到国家空域系统所必需的其他修正案。FAA 还表示,该规则最终确定了其替代框架,以建立初始动力升力飞行员和飞行教练组。此外,FAA 表示,该规则对需要类型等级的飞机(包括飞机和直升机)的实际测试、培训中心旋翼机教练资格、培训和测试要求以及培训中心在飞行训练中使用旋翼机进行了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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