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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恢复银行追索贷款担保人的权利
法官认为,重组本身并不能解除担保人,因为协议明确授权进行此类变更。
来源:商业日报 _经济上诉法院恢复了银行在重组违约贷款后执行担保的权力,裁定担保人在明确同意贷款人可以在不寻求新同意的情况下改变或重组信贷安排的情况下仍受约束。
在埃尔多雷特作出的一项判决中,上诉法院推翻了高等法院的一项裁决,该裁决使商人 Chepkonga Chebon 免除了肯尼亚联合银行向 Lomsons Enterprises Ltd 提供的贷款担保项下的责任。
法院还恢复了银行出售作为担保的土地的权利,以收回 7,600 万先令的债务。
该裁决明确了商业贷款的一个重要方面,确认法院必须根据双方明确考虑未来重组信贷设施的条款执行担保协议。
“法院不能改写双方之间的合同。双方均受合同条款的约束,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胁迫、欺诈或不当影响,”法院表示。
这场纠纷是在联合银行向 Lomsons Enterprises 提供初始 600 万先令的贷款后引发的,该贷款后来于 2012 年重组为总额为 7600 万先令的贷款,并由包括 Chebon 先生的财产在内的担保进行担保。 Chebon 先生提供了他的房产(埃尔多雷特市/街区 10/1747)作为担保和担保。
借款人违约后,银行通过行使其法定出售房产的权力来收回未偿债务。
Chebon 先生对此举提出质疑,认为银行在没有咨询他的情况下将贷款重组为 7600 万先令的定期贷款,从根本上改变了贷款安排。在 2015 年提起的诉讼中,他坚称这些变化解除了他作为担保人的义务。
三名法官允许上诉,表示高等法院误解了双方的合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