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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NSA的保密协议缺乏举报人权利条款
监察长报告发布之际,特朗普政府考虑在整个政府范围内实施标准保密协议。
来源:美国防务一号网国家安全局监察长本周得出结论,该情报机构在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时,经常未能告知他们根据举报人保护法享有的权利。
尽管国家安全局不受《举报人保护加强法》的约束,但国会自1988年以来通过年度拨款法强制该机构遵守其大部分规定。例外情况是由美国特别顾问办公室执行的规定,该办公室无权审查涉及反间谍和外国情报的事务。
但根据国家安全局监察长的报告,该机构大多数保密协议缺少对联邦举报人保护的必要引用,这意味着其员工“可能不知道”他们有权披露违法或浪费、欺诈和滥用行为。
“我们识别了五份国家安全局特有的保密协议。五份保密协议中的一份,国家安全局安全协议,未包含当前要求的举报人条款,但确实包含了与举报人保护相关的语言,并有一些法定引用,”监察长写道。“其余四份保密协议未提及举报人保护……此外,OIG还识别了另外五份未标题或标识为保密协议但暗示保密义务且未包含所需举报人保护条款的协议。”
该报告发布之际,特朗普政府正在考虑颁布一份政府通用的标准化保密协议。该提议因可能对在职目睹不当行为的员工产生寒蝉效应而受到两党批评。批评者包括爱荷华州共和党参议员Chuck Grassley,他要求进行监察长的审查。
国家安全局同意监察长的建议,并表示计划将合规任务分配给该机构幕僚长。
